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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罗庄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8268167-11_B/2018-0629003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教体局 文    号:
 

罗政办发〔2018〕35号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庄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市驻罗庄有关单位,区直有关事业单位:

《罗庄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罗庄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完善入学规则,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办学品质,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每年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服务学区范围,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凭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的招生片区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继续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市教育局规定,今年拟在城区公办学校(罗庄、盛庄两个街道范围内)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均需登录“临沂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农村小学和民办小学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小学阶段入学工作

小学阶段入学对象为: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一)城区公办小学入学

拟在城区(罗庄、盛庄两个街道范围内)公办学校入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均需通过“临沂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否则将无法新建学籍。

登录“临沂市教育局官网”→进入“临沂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登记→申报学区内学校→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学校入户考察核实→法定监护人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区教体局复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发放区教体局和学校共同盖章的录取通知书。

1、罗庄区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具有罗庄区城区常住户口、父母在学区内有自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录取顺序

学校按照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①户籍与居住地均在招生片区内的。

②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3)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

①以户籍入学的:家长须携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佐证、《入学信息登记表》。

②以房产入学的:家长须携带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居住佐证、《入学信息登记表》。

(4)办法说明

①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②房产证明及居住佐证: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居住佐证需用入住一年以上的水、电、暖、有线电视、宽带等缴费原始单据。

③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个户籍(罗庄区户籍),且适龄儿童父母名下无房产。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和《临沂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临沂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教基字〔2013〕2号)的规定,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来我区就读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父母至少一方在罗庄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罗庄区有稳定的住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2)现场审核确认所需材料

①居住证:提供父母一方持有的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满一年)。

②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罗庄区经商者,提供在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该两项从业证件截至2018年6月30日,时间至少需连续满一年)

④合法稳定居住证明:社区、村居出具的连续居住一年的证明、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水、电、暖、天然气、有线电视、宽带费等单据)。

(3)办法说明

①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以其父母之一在罗庄区的居住证时间与缴纳社保(或完税证明)时间之和为依据,按照时间长短依次录取。

③部分片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密集,片区内学校容纳空间有限,无法保证所有随迁子女全部就近入学。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中“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规定,请家长及时联系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3、新建小区

须交房一年以上,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区政府批复文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临政办发〔2010〕26号文要求),向区教体局提交划片申请,区教体局经审核研究后,根据入住情况将其纳入相应招生片区,学校视实际入住和学位情况予以审核录取。

城区小学招生实行两级资格审查制度:学校负责对证件的登记与现场初审,与监护人签订书面诚信入学承诺书;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复审,共同加强对入学资格的审查。

(二)非城区公办小学入学

不实行网上报名,仍采用到所属学校现场报名的办法。各农村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与城区学校招生同步进行。农村中心小学及所属村级小学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新生的资格审查由街镇中心小学负责。

(三)新生建籍

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后,区教体局将依据“临沂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信息进行新生建籍,不通过该平台报名的将无法建籍。建籍后,学籍基本信息不得修改。

四、初中阶段入学工作

(一)招生办法

七年级招生不使用网上平台报名。

1、具有罗庄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入学

(1)农村小学:严格执行对口交接制度,所有小学毕业生直升本街镇初中。

(2)九年一贯制学校:符合本校招收条件的,对口直升本校初中。

(3)城区小学:主要以小学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区教体局将对学校2018年6月所采集的户籍地、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实,然后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分流到相关初中学校就读:

①有城区户籍且户籍和居住地一致的,分流到与户籍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②在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以房产证为依据,入住一年以上),分流到与房产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③无城区户籍且在城区没有长期固定住所(以房产证为依据)的,户籍属于外街镇、外县区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2、具有罗庄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学

由学生家长持户口簿、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或小学毕业证,于7月16日—17日到区教体局基教科报名、登记,由区教体局依据学生住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无我区六年级学籍)入学

监护人于7月16日—17日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范围内的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初中学校对提报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合格的名单予以汇总后,持监护人所提报的原始证明材料于7月18日—19日到区教体局基教科进行复审确认。

(1)居住证:父母一方持有罗庄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满一年);

(2)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或小学毕业证;

(3)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4)务工或经商证明:在罗庄区务工者,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罗庄区经商者,提供在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该两项从业证件截至2018年6月30日,时间至少需连续满一年)

(5)住房证明:父母一方在罗庄区的房屋产权证及房权证办理的原始单据或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时间截至2018年6月30日,需满一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中“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规定,请家长及时联系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申请到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二)报名程序

1、8月9日,城区各小学到区教体局基教科领取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各街镇初中学校到区教体局基教科领取电子版六年级学生信息资料。

2、8月11日-12日,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初中学校报到。

为避免学生流失或辍学,七年级新生报名以城区小学、街镇中心小学为单位,持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小学毕业生升段花名册到相关学校集体报名。招生学校要主动做好招生报名的组织和交接工作。

(三)新生建籍

七年级招生与建籍同时进行。城区初中学校,根据区教体局基教科发放的七年级建籍数据库建籍,不符合招生意见未发放通知书的不予建籍;农村初中学校,根据区教体局基教科发放的六年级毕业生信息资料建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教育、宣传、公安、人社、住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入学材料的出具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教育资源配置。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人口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等形势,着眼推进罗庄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各街镇要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加快学校建设,努力保障学位供给。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班额标准(小学45人,初中50人)招生。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小学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初中学校严禁擅自接收已划入其他学校招生片区的学生;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特色班”等。

(四)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保障教育公平。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遇有学位不足需要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不得拒收。

(五)加大宣传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不仅直接关系教育公平,还对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各招生学校要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确保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日咨询电话:8927058 7110017

附件:1、罗庄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罗庄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3、罗庄区2018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

4、罗庄区2018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划片示意图

附件1

罗庄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晖青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石世连 区教体局局长

杜 伟 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主任

成 员:林清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炳伟 区教研室主任、区高考补习学校校长

王 京 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李明绪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区房管局局长

徐 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王乐尚 罗庄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 波 区国税局副局长

杜光明 罗庄地税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陈炳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冠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罗庄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媒体宣传,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区教体局:负责全区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合理利用教育资源,规范学校招生秩序。

区人社局: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规范管理,并对有关信息进行核查。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市级房产主管部门对房权证、购房合同等有关证件的信息进行核查。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外来经商人员营业执照的规范管理,并对有关信息进行核查。

罗庄公安分局:负责核查学生及其家庭户籍信息,核查外来人员居住证办理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查处有关伪造虚假户籍的违规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

罗庄区国税局:负责外来经商人员税务登记信息的核查,并出具完税证明。

罗庄地税分局:负责外来经商人员税务登记信息的核查,并出具完税证明。

附件2

罗庄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学段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小学

7月1日—10日

网上报名:登录“临沂市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注册,登记入学信息,申报学区内学校。

7月11日-13日

整理信息:各小学整理报名信息。

7月16日-18日

信息初审:区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各小学入户考察核实。

7月20日—22日

监护人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入学信息登记表》。

7月23日—25日

1.现场审核:罗庄区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及适龄儿童到申报学校审核。

2.现场审核: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及适龄儿童到申报学校审核。

7月26日—31日

区教体局复审确认。

8月6日—7日

学校根据教体局审核结果,通过平台打印入学通知书。

8月9日—10日

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9月1日

小学新生报到。

初中

6月22日—29日

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户籍、居住信息采集。

7月2日—6日

区教体局统一审核城区学校六年级学生信息。

7月16日—17日

回学生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房产(大产权)招生片区地就读的,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体局基教科申请入学。

外来务工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范围内的初中学校申请入学。

7月18日—19日

初中学校持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的证明材料到区教体局基教科进行复审。

8月7日

回户籍、房产(大产权)招生片区地就读的到区教体局基教科领取入学通知书。

外来务工子女监护人到初中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9日

城区小学领取七年级入学通知书;各街镇初中学校领取六年级学生信息资料。

8月11日—12日

初中新生报到。

9月1日

开学。

附件3

附件4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