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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索引号: 8243452-16_C/2018-0628001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8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罗司发〔2018〕1号
 

2018 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 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走在全市前列为目标,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坚持坚定不移讲政治、促改革、强基础,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法治罗庄建设,强化党的建设、法治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着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富强和美新罗庄”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进一步提升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步伐,规范提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全面建成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年内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积极参与全省第三批区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评选。

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服务运行、管理考核三大标准,加强资源整合、丰富服务产品、规范平台应用,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运行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水平。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为,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网络、热线平台的运行维护。做好全省统一的“12348 山东法网”和“12348”热线“两个平台”的运行维护。整合链接现有网络平台到“12348 山东法网”,实现实体平台服务窗口网上登记法律服务事项。3 月底前完成交割使用全省“12348 热线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

二、完善提升“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4、巩固提升全覆盖建设成果。落实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同步跟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及时配备、调整法律顾问,巩固全覆盖成果。健全区法律顾问服务团、街镇法律顾问服务队、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者三级管理服务体系,完善法律顾问工作的业务指导、管理服务机制。建立法律顾问人才储备、选拔聘任、跟踪服务等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社区(村)法律顾问履职能力。按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保障落实“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落实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用好全省“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信息化平台。

5、加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健全工作统计、行为规范、业务指引、服务标准等制度,落实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健全完善管理考评机制,加强对法律顾问的履职监督,将考评结果作为补助经费发放、评先树优、是否续聘的主要依据。

三、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

6、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规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和市委书记王玉君视察人民调解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网格化体系。深化联调联动工作机制、丰富调解平台和手段,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参与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在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适时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形成横向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纵向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全覆盖、无缝隙的人民调解网格化工作体系。

7、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重点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扩大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覆盖面。坚持严把入口、放开出口,落实准入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健全准入备案、持证上岗、名册公示、违规惩戒制度。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和调解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度,继续完善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制度。

8、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平台建设。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完善人民调解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功能设置,保障工作场所、基本设施,满足群众的多层次需求。积极推动远程调解、电视调解等新形式新方法,推行“互联网+人民调解”模式,探索建立智慧民调信息系统等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方便群众获得更加便利的调解途径。

9、进一步放大人民调解品牌效应。积极参与市电视台《百姓调解》电视调解、临沂日报“新时代沂蒙最美调解员”专栏。按照市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标准,年内打造5个区级个人品牌调解室,加强专项宣传,提升个人品牌调解室社会影响力。积极参与省市最美人民调解员评选工作。

四、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10、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整合资源优势,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监管效能。

11、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探索在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中心成立执法大队,健全并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排查走访和安全稳定形势分析制度,严防脱管失控、重新违法犯罪。建立集中教育教案库和教育矫正专家人才库,开展“示范课”评选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矫正质量和效果。充分用好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执法活动全程留痕。开展社区矫正档案、执法文书质量展评、执法督查等活动,规范执法行为。

12、全面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系统建设,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实现与上级数据对接。全面运用手机定位信息技术,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做好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13、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消除“三假”(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人员。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帮教网络,严格落实衔接程序和衔接办法,确保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控到位。

五、全面提高法制工作水平

14、认真执行《加强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意见》,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放、管、服”各项工作,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网上运行。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编写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细化分解任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工作。

六、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水平

15、认真落实《山东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积极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在提水平、上档次、扩规模上下功夫,打造品牌化、规模化法律服务机构。

16、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试点,探索在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区、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工作室。鼓励和推荐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中担任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及代理申诉工作。

17、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规范工作流程,畅通便民渠道,认真做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医疗、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继续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人员力量不均的问题,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七、进一步推进公证改革和业务发展

18、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健全公证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公证处工作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公证处自主管理权。支持、引导公证处实行企业化管理,着力增强公证处的自主权和活力。

19、大力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发展壮大传统公证业务,大力拓展创新民生、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司法辅助、产权保护、“三农”、涉外等领域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监管,认真落实省市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公证处管理相关办法,开展公证卷宗质量自查、自检,进一步提升公证质量。不断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加强互联网手段与现有服务方式的融合,用好公证在线平台和公证行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线上线下互补。

八、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水平

20、全面促进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完善配套制度和协作机制,建立符合实际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建立健全准入评价、质量评查、能力评估、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完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诚信档案,推进诚信信息公开和共享。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查活动,覆盖到每一名鉴定人。引导、支持司法鉴定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推动司法鉴定咨询宣传服务向基层延伸,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内建立完成司法鉴定宣传服务窗口,扩大司法鉴定工作影响。

九、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罗庄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出台《罗庄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考评标准》,重点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调解谁普法”“3W”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做好全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

22、突出法治宣传阵地、法治文化两大建设。继续推动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街镇、村(社区)文化广场配套建设法治宣传设施和内容,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命名、“四百”创建评选命名、第三批省市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评选工作。继续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六个工程”,培树全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继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3、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优化无纸化网上学法普法考试平台,充分运用培训、考试等手段,推进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努力打造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品牌。

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24、提升基层司法行政保障能力。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司法所建设,筑牢司法行政前沿阵地。继续开展“全国模范司法所”“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明星司法所”创建工作,促进司法所整体工作提档升级,力争年内打造2 个“明星司法所”、打造1个“全国模范司法所”、“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到100%、“明星司法所”达到30%以上。

25、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细则,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业的监督指导,积极开展“规范执业提升年”活动,严格落实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好年度考核检查,确保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执业。做好全区基层法律服所和基层法律服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执业核准”。创新培训机制、深化主题教育、强化执业监督、开展案卷评查、升级信息平台,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十一、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治扶贫工作

26、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

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优化办案结构。认真落实《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推进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推进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推进年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全省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和《临沂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办案补贴实行差别化发放。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探索试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

27、深入开展法治扶贫。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法治扶贫的实施意见》,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发挥扶贫开发专项法律服务团作用,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象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做好法律援助深度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指导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加强对口帮扶工作。开展老年人赡养类纠纷和涉及贫困人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加大法治扶贫宣传力度,提高村规民约执行力,着力建设法治文化乡村。

十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28、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结合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调整,适时调整人民监督员监督内容和范围,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规范细化人民监督员选任、抽选、考核等工作。

十三、着力加强全系统党建工作

29、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抓党建促队建”活动,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准则》《条例》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党建工作,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党建信息化建设,用好“党建·灯塔在线”平台,提高党建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防范和纠治“四风”,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述职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0、加强协管考核。强化干部协管责任,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履行抓系统内党建工作指导、考核责任,加强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提升全系统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执行落实能力。

31、落实行业管理责任。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强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突出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指导督导力度,坚持班子成员联系律师党支部制度,继续深化“党员律师进社区”、第一书记法律顾问工作,严格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党建任务要求有效落实。建立律师行业党性教育基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弘扬沂蒙精神,突出地域特色,形成以传承促发展,以党建带队建的格局,打造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品牌。

32、落实队伍建设责任。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学习和培训,用十九大精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业务发展。大力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以领导骨干、基层司法行政业务骨干、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重点,完善机制,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强化整体认同感和归属感。用足用好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政策,充实壮大基层工作力量。加强司法行政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发挥评先树优工作导向作用,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加大先进典型的发现、培育、推广力度。

十四、创新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33、高度重视全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科学设置宣传内容,

创新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司法行政改革创新情况,传播司法行政“好声音”。学好、用好《法制日报》等宣传媒体。发挥新媒体优势,畅通基层宣传渠道,入驻“今日头条”“腾讯政务企鹅号”“澎湃问政”“百度政务号”等人工智能信息推送平台,完善全系统“两微多端”政务新媒体“矩阵群”。加强与媒体合作,围绕全区司法行政重要部署、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加强信息宣传的考核工作,将其纳入综合考核内容,推动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