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部分禁毒专职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说明
本次招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笔试、面试、体检、业务培训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罗庄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心办公室工作。
二、考聘岗位和数量
考聘岗位为禁毒专职社工,共20名。
三、考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并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等相关软件进行日常的计算机操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心理咨询师(助理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证书的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行为学等)毕业的,笔试成绩加3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单项最高分加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聘程序
本次考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6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罗庄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罗庄区双月园路月亮城会馆一楼)
报名须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社会工作师或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7)应聘登记表纸质版1张;
(8)应聘登记表电子版及本人电子版照片。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3、笔试
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5、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过后予以聘用。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的,由罗庄区禁毒办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禁毒专职社工由罗庄区禁毒办安排岗位开展工作。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 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 新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
3、合同期满后,罗庄区禁毒办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2600元/月,购买五险,可根据岗位工作量及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工资,以后根据工作年限及考核情况建立增资机制。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539-8345287 0539-8243051
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